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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免受任何形式的暴力,暴力包括身体的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语言暴力。虐待、体罚、性侵犯等身体暴力和性暴力已经受到普遍关注,而语言暴力在人们的意识中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而引发了众多严重后果和纠纷。为了了解在学校这一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特殊场所中,教师对学生的语言暴力状况,2005年7月—12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北京近30所中小学校的315名小学、初中、高中学生进行了问卷调研。
一、调研情况和数据统计 2005年8月,在中国儿童信息中心的帮助与协调下,我们对63名小学生(一至三年级31人,四至六年级32人)进行了关于语言暴力的问卷调查。这些小学生来自北京市20所所学校。 9月,我们对2所初中学生、1所高中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在填写问卷前,我们首先向学生举例说明了什么是语言暴力。小学、初中学生填写问卷是在律师组织、主持下完成的,高中学生是在学校学生科组织、主持下进行的。在本次调研中,学校都积极支持并配合,接受调研的学校涉及市区、郊区、城乡结合部,学生有来自城市也有来自农村。可以说本次调研确保了问卷的覆盖率和一定的代表性。 语言暴力在中国并不是一个普遍的概念,尤其对中小学生来说很难理解,我们认为针对特定学生的造成其心理损害的不文明语言就是语言暴力,因此我们在设计问卷时使用不文明语言取代了语言暴力,调研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语言暴力的状况及对学生的伤害。接受问卷调查的小学生有63人,初中生127人,高中生125人。2005年12月,我们对315名学生填写的问卷进行了统计并总结。其中: 1、老师在批评自己或同学时是否使用过不文明语言(例如辱骂、歧视、贬损、恐吓、诽谤等)? 小学 16%(10人) 经常使用 32%(20人) 偶尔使用 52%(33人) 没有使用 初中 5%(6人) 经常使用 31%(39人) 偶尔使用 64%(82人) 没有使用 高中 2%(2人)经常使用 16%(20人) 偶尔使用 82%(103人) 没有使用 2、老师使用不文明语言,你的反应和感受是什么? 小学 32%(20人)可以接受,老师有权这样说 40%(25人) 可以接受,这样说虽然不对但应当理解 24%(15人) 不可以接受,老师没有权利这样说 41%(26人 )不可以接受,老师这样说伤害了或可能伤害同学人格尊严 初中 6%(8人) 可以接受,老师有权这样说 26%(33人) 可以接受,这样说虽然不对但应当理解 31%(39人) 不可以接受,老师没有权利这样说 65%(83人) 不可以接受,老师这样说伤害了或可能伤害同学人格尊严 高中 11%(14人) 可以接受,老师有权这样说 41%(51人) 可以接受,这样说虽然不对但应当理解 18%(23人) 不可以接受,老师没有权利这样说 54%(67人) 不可以接受,老师这样说伤害了或可能伤害同学人格尊严 注:有的学生同时选择多种感受。 3、老师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你有何对策? 小学 27%(17人) 任由老师这样说,没什么反应 10%(6人) 自己或通过家长向老师提出,但没有用 38%(24人)自己或家长曾向老师提出,老师改了 21%(13人) 告诉家长,家长没什么反应 14%(9人) 自己或家长向学校领导反映 5%(3人) 其他 初中 35%(44人) 任由老师这样说,没什么反应 7%(9人) 自己或通过家长向老师提出,但没有用 17%(22人) 自己或家长曾向老师提出,老师改了 11%(14人) 告诉家长,家长没什么反应 25%(32人) 自己或家长向学校领导反映 13%(16人) 其他 高中 18%(23人) 任由老师这样说,没什么反应 10%(13人) 自己或通过家长向老师提出,但没有用 34%(43人) 自己或家长曾向老师提出,老师改了 2%(3人) 告诉家长,家长没什么反应 30%(37人) 自己或家长向学校领导反映 10%(12人) 其他 注:有的学生同时选择上述多种对策。 4、你认为教师的不文明语言是否会对学生造成心理伤害? 小学 41%(26人)认为没有什么伤害 51%(32人)认为造成了伤害 初中 20%(25人) 认为没有什么伤害 72%(92人) 认为造成了伤害 高中 58%(73人) 认为没有什么伤害 39%(48人) 认为造成了伤害 注:部分学生没有填写 5、你认为教师的语言暴力在教育中能否起到积极作用? 小学 70%(44人) 认为不能起到积极作用 22%(14人) 认为能起到积极作用 初中 93%(118人) 认为不能起到积极作用 2%(3人)认为能起到积极作用 高中 89%(111人) 认为不能起到积极作用 2%(3人) 认为能起到积极作用 注:部分学生没有填写 通过上述数据,总体来看,教师语言暴力问题在学校还比较严重。 二、禁止教师语言暴力的法律依据 在国内目前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规章中,没有明确将禁止语言暴力纳入其中,但是在这些法律法规和教育规章中,我们还是能够明确的看到对教师行为包括语言的一些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8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侮辱、殴打教师、学生的……” 第22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23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不得有侮辱、诽谤、歧视、恐吓、贬损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言行。”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3条:“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第8条:“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第11条:“对学生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力戒简单粗暴。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第12条:“热爱、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教育,把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认识同行为训练结合起来。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地耐心帮助。”第13条:“从实际出发,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点、思想实际、个性差异以及社会、家庭的影响,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有的放矢地施行教育。” 第14条:“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严格要求自己,增强道德修养,起表率作用。” 《中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第6条:“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帮助,热情关怀。要努力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工作中发扬民主作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第7条:“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在思想、道德、文明行为等方面努力成为学生的表率。”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 《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分析与结论 (一)何谓语言暴力? 根据调研中学生们反映的情况,我们归纳语言暴力为使用嘲笑、侮辱、诽谤、诋毁、歧视、蔑视、恐吓、漫骂、贬损等不文明的语言,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感受到痛苦或伤害,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语言暴力不同于针对身体的暴力,从表面上看,语言暴力造成的伤害并不明显,但从某种程度上讲,可能造成的后果会更严重,对学生的伤害持续时间更长。例如,体罚属于针对身体的暴力,体罚更多伤害的是学生的身体,其伤痛可能是短暂的,但语言暴力的伤害却可能是长久的,不仅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使学生失去学习信心和兴趣,严重的还会导致学生产生心理问题、丧失生活勇气、自伤自杀、违法犯罪等严重后果。 (二)语言暴力在小学阶段比初中、高中更为明显;随着年级增高,语言暴力现象逐渐减少。 从数据中可以明显看出,针对小学生的语言暴力比中学生的比例要高很多。在接受调查的小学生中有16%的学生经常受到语言暴力,而在初中只有5%,在高中只有2%。偶尔受到语言暴力的情况小学和初中比较接近,都占30%左右,高中占16%。从未受到过语言暴力的小学生有52%,而初中生则有64%,高中生82%。这说明,语言暴力现象主要集中在小学,在小学中又主要集中在高年级学生阶段(3-6年级)。 (三)语言暴力的主要表现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引导学生在问卷上填写了他们曾经受到过的语言暴力,并进行了简单整理。 针对小学生的主要有:“傻猪”,“傻瓜”,“神经病”,“坏蛋”,“笨蛋”,“我一看见你就不高兴”,“你们是笨蛋”,“你们还不如女生呢”,“再不好好学就不让你上学”,“滚”,“讨厌”,“白痴”,“你写的什么作业啊”,“整天跟白痴似的”,“你怎么这么笨啊”,“就你给班级丢脸”,“傻子”,“你耳朵进屎了”,“我说话你听见没有”等等。 针对初中生的主要有:“傻”,“白痴”,“弱智”,“智商低”,“脑子笨”,“猪”,“滚”,“装什么孙子啊”,“吃人饭不干人事”,“别给脸不要脸”,“你行吗”,“差学生”,“你是什么东西”,“我把你一眼望到底”,“你干嘛吃的呀”,“连只猪都不如”,“笨蛋”,“死脑瓜”,“就你傻”,“你缺心眼”,“就你们这种水平还想…….”,“你像个好学生吗”,“什么玩意”,“还重点校来的呢”,“你有没有脑子”,“怎么这么笨”,“实验班就出这样的学生啊”等等,有的学生还提到老师说的不文明语言往往会涉及到父母、家庭。 针对高中生的主要有:“笨猪”,“不要脸”,“不自觉”,“没脑子”,“你他妈的”等等。 此外,我们在网站上搜索了一些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学生受到的语言暴力主要有:“讨厌”,“纪律最差”,“没出息”,“最后一名”,“白痴”,“蠢”,“滚”,“人渣”,“笨得不如回家算了”,“长着眼睛出气呢”,“耳朵聋了”,“就你这父母离婚没人管的,大了也出息不到哪去”,“你爸你妈是近亲结婚吧”,“这孩子无药可救了”,“这孩子不是读书的料”,“你精神不正常啊”,“我当那么长时间的老师还真没见过像你这么笨的小孩”,“真是笨得没治了”,“你要是能学好,太阳从西边出来,公鸡会下蛋”,“我现在都成养猪专业户了,教了你们这群蠢猪”,“你老笨哦,你这种人笨的不用讲了”,“你这样下去,以后就……(连饭都吃不上了,扫马路去吧等)”,“十几年的饭都白吃了啊”,“我看你早晚得坐牢(当小流氓)”,“换做我楼上跳下去算了”,“看你爸那样,就知道教不出来什么好东西”,“你和某某简直不能比,一个天,一个地”,“你比猪还笨”,“你天生就是个蠢材”,“一辈子没出息”,“有其父必有其子”,“学习不好,长的也不好看,连做台的资格也没有”等等。(参考太原新闻网、进修教研网、教育信息网、新华网、青岛广播电视报、新安晚报等) (四)随着年级的增高,学生对教师语言暴力违法性的认识也随之提高,但是表现出的态度和救济方法明显不同。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三分之一(32%)的小学生、6%的初中生、11%的高中生认为老师有权利对学生使用语言暴力。超过三分之二(72%)的小学生、三分之一(32%)的初中生、超过一半(52%)的高中生,认为自己可以接受老师的语言暴力。大部分学生在受到老师的语言暴力后,选择向老师提出或向家长、学校领导反映等途径解决,但还是有超过四分之一(27%)的小学生、超过三分之一(35%)的初中生、18%的高中生在受到老师的语言暴力后,没有采取任何办法,任由老师这样做,只有极少数(5%的小学生、13的初中生、10%的高中生)学生选择通过诉讼、向教委反映、投诉等方式解决。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学生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尤其是小学生,他们中有三分之一的学生不了解老师语言暴力是违法的,当受到语言暴力后有超过四分之一的学生也不采取任何对策,而是自己来承受。相反的是,绝大部分初中、高中学生认为老师语言暴力违法,老师没有这个特权。这说明对语言暴力违法性的认识随着年级增高而提高,也可以说随着受教育程度提高而提高。但是,他们表现出的态度和救济方法却明显不同。超过三分之二的小学生认为可以接受语言暴力,超过四分之一的小学生不会采取任何对策,这可能与他们中很多人认为语言暴力并不违法有关。在初中、高中,大部分学生虽然了解老师没有权利使用语言暴力,但出于种种考虑和原因仍有三分之一的初中生、超过一半的高中生认为可以接受老师的语言暴力,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初中生、将近五分之一的高中生对教师语言暴力未采取任何对策。这也说明,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学生面对老师这样一个在学生心目中有着特殊地位的群体,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他们侵犯时,不敢向他们提出或寻找救济途径,他们只能“在日记里解恨”,“想有反映但不敢”,“在课下同学间讨论”,“忍气吞声”,“不配合工作”“成心气老师”“想向老师说又不敢”“自己反省”等等。 (五)语言暴力给学生造成的心理伤害持久、严重。 41%的小学生、65%的初中生、54%的高中生认为老师的语言暴力会伤害自己和同学的人格尊严。51%的小学生、72%的初中生、39%的高中生认为老师的语言暴力给其造成了心理伤害。 小学生认为老师的语言暴力使他们:“受到了伤害”,“很伤心”,“心里难受”,“很难过”,“伤自尊”,“没自信了”,“学习没意思”,“害怕老师”,“不爱与同学交流”,“人格受到伤害”,“让我们无法正常休息”,“造成严重打击”,“非常生气”,“不高兴”,“心里恨老师”“不喜欢、讨厌老师” “情绪一直很低沉”等等。 初中生认为老师的语言暴力使他们:“老师没有做出好的榜样”,“学习压力更大”,“受到同学侮辱,同学往往跟着老师学话”,“不能专心听”,“与老师关系不好、恨老师”,“变得害怕老师”,“伤自尊、人格”,“情绪更加消极,有压力”,“身心造成伤害”,“人格造成伤害,伤害自尊心”,“心灵受到伤害厌学”,“让我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失去自信”,“失去学习信心”,“更自卑,没自信”,“和老师之间感情受伤”,“引起逆反心理和过激行为”,“非常气愤和老师吵架”,“反抗老师”,“特没面子”, “离家出走”,“自残,自杀”,“有强烈的抵触心理”, “打击学习积极性,更加不好好学习”,“学习下降”,“学习产生恐惧”,“挫败自信心和对社会的信任感”。这种影响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例如“沮丧,会难过很久”,“心情很久都不能恢复”,“使我永远记得这句话”,“长大了证明自己有本事”等等。 高中生认为老师的语言暴力使他们:“很没面子”,“心里难受,压力大”,“不再尊敬老师,使师生之间有矛盾”“有辱老师人品”“伤自尊、人格”,“身心造成伤害”“让我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有强烈的抵触心理”,“失去自信”,“厌倦学习”,“使师生关系不再融洽,学习不再快乐,只会认为是负担”,“对学习更没兴趣,还会对其他同学造成影响”,“有可能自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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