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习,我快乐:爱学网 上世纪50年代,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一些警官认为,在侦查过程中和犯罪人打交道,应该研究犯罪人的行为规律和心理规律,于是他们申请了一个项目,有计划地系统地对在押犯人的心理和行为问题进行调查。在这方面,他们有一个优势,就是很多人被判刑之后,在相当长时间内不执行,有时案子从审到执行要拖几十年,于是在这期间,研究人员就发现和掌握了大量犯罪人心理和行为的规律。
50年代中期,联邦调查局在这个调研的基础上,成立了行为科学部,专门研究犯罪人的行为规律,如今国际刑警组织中还有一个犯罪智能分析的机构,就是在行为科学部的基础上作这一类的研究。但是在中国,犯罪心理学研究最缺乏的就是可供研究的案例,破案单位在破案之后,根本没有精力和兴趣接待犯罪心理学专家,而罪犯很快被处决之后,这些专家更失去了最好的“临床”研究标本。因此至今我们在这方面,还要借鉴国外的经验。
——李玫瑾
在此之前,我以为“变态杀人狂”或者“杀人恶魔”,只存在于西方世界。可现在,他们已经出现在我们身边———杨新海跨4省抢劫、强奸作案25起,杀67人,一些被害者被全家灭门;黄勇以网络诱杀17名花季中学生;马勇等人诱骗杀害12名求职少女。这些变态杀人狂和杀人恶魔作案究竟有没有规律?他们为什么能长时间作案不被发现?公安人员难道对他们真的就没有办法吗?怎样才能破译他们的犯罪心理?
2003年底,我来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采访了被誉为“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的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
“现场没有物理痕迹,本身就是一个心理痕迹”
45岁的李教授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研究犯罪心理画像了,目前正在带犯罪心理学方面的研究生。
李教授认为,在现代社会,犯罪的整个状态和过去不一样了,人员是流动的,人是失控的,有时光根据一个作案现场,根本无法破案,而且犯罪人越来越了解反侦查的方式,很多犯罪人在作案当中都有很明显的反侦查意识。
这不是没有一点安全可言了么?但后来我知道,李教授正是想借此说明,新时期犯罪心理研究在破案当中的重要性。
“像在河北沧州落网的杨新海,他跨越四省杀害67人,但在犯罪现场却几乎不留自己的任何痕迹,包括精液。他射精时都把精液射在一块布里带走,不留在受害人身体里。这就反映了一个问题,在犯罪现场采到物理方面的证据越来越难,但实际上,现场没有留下物理痕迹本身就是一个心理痕迹,也就是说,可以通过犯罪人的这种作案方式,来判断作案人可能具有哪些背景。”
李教授用心理画像的方式,给我描述了河南黄勇杀害17名中学生的案子。
黄勇诱骗受害人的对象是比较单纯的中学生,根据黄勇作案的情节,即他怎样寻找受害人以及他作案的方式可以判断,第一,黄勇知道隐藏自己,所以他智商没有问题;第二,黄勇知道怎样去接近受害人,这里有两个特征,首先,他很聪明,所以他知道怎样去诱骗受害人;其次,他不具有暴力攻击别人的能力,他才要诱骗受害人;所以黄勇的外形不会非常高大,必定是个身材瘦弱的人。
那么黄勇为什么会把人诱骗来都杀掉呢?从犯罪心理研究,他必定有这样一个背景:就是他不擅长和别人打交道,是一个比较封闭比较自我的人,但却又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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